日前,由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的“晶宫装饰”商标,经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委会评审,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。
本次著名商标认定,是根据《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》和《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的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由企业自愿申报,经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委会评审认定。“晶宫装饰”商标经过各级主管部门层层审核,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。服务项目为室内装饰设计,建筑制图,建筑咨询。有效期自2010年12月24日至2013年12月23日。